毒品危害 防 制 條例 舊 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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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文章資訊
-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文對照表
觀察、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. 釋放後,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,. 檢察官或少年法院(地方法院少年法. 庭)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。 理由. 一、 第一項未修正。 二、 ...
- 2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新舊法適用
(一)舊法時期犯施用毒品罪,舊. 法時期起訴繫屬於法院,依毒品危害. 防制條例第35 條之1 規定,應依修. 正後規定處理:. 1. 如是初犯,檢察官應聲請觀察、. 勒戒,如誤為 ...
- 3立法院-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於108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,修正重點為:提高製造、販賣、運輸毒品之刑度及罰金、將持有第三級、第 ...
- 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沿革 - 全國法規資料庫
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77449 號公告修正「毒品之 ... 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36 條(原名稱:肅清煙毒條例;新名稱:毒品危害防制 ...
- 5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歷史法規所有條文
持有第一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。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。 持有 ...